机关各科室、各直属单位:
根据《安徽省自然资源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暂行办法》(皖自然资法〔2023〕1号)及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皖自然资法函〔2023〕7号)要求,我局制定了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随机抽查工作计划,现予以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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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抽查任务实施科室及单位,按照《安徽省自然资源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暂行办法》(皖自然资法〔2023〕1号)的要求,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;严格工作程序,规范抽查行为,加强检查成果的应用,抽查完成后5日内将抽查结果及相关抽查资料报市局法规科备案。
附件:1.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(2023版)
2.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机抽查事项工作计划(2023版)
2023年4月26日
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(2023年版) | |||||||
序号 | 抽查项目 | 抽查对象 | 事项 类别 | 检查 方式 | 检查主体 | 检查依据 | |
抽查类别 | 抽查事项 | ||||||
1 | 矿产资源勘查、开采监督检查 | 对是否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、是否按设计方案开采、是否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进行监督检查 | 矿业权人 | 一般检查事项 | 现场检查 | 市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 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》 3.《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》 4.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》 5.《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》 |
2 |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| 测绘资质检查及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查 | 六安市辖区内乙级测绘资质单位 | 重点检查事项 | 现场检查 |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》 2.《安徽省测绘条例》 3.《测绘资质管理办法》(2021年修订) 4.《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》(2021年修订) 5.《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》(2015年施行) 6.《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》(2010年修订) 7.《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》(皖国土资函〔2018〕421号) 8.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自然资发〔2021〕47号) 9.《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》(GB/T 18316-2008) 10.《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》(GB/T 24356-2009) 11.《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规定》(CH/T 1018-2009) 12.《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通用要求》(CH/T 1042-2018) |
3 | 矿山生态修复监督检查 | 矿山企业落实“边开采、边治理”和“二合一”方案情况检查 | 六安市在建与生产矿山企业 | 一般检查事项 | 现场检查 |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 《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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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 | |||||||||||||||||
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随机抽查事项工作计划(2023年版) | |||||||||||||||||
序号 | 抽查任务名称 | 抽查事项 | 发起方式 | 抽查主体 (层级) | 抽查对象 | 抽查基数 | 抽查比例 | 抽查时间段 | 备注 | ||||||||
1 | 六安市矿产资源勘查、开采情况监督检查 | 是否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、是否按设计方案开采、是否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等 |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 |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 矿业权人(按照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权限分工负责) | 23 | 不超过5% | 4月—10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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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六安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“双随机”监督抽查 | 测绘资质检查、测绘安全生产检查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查 | 省自然资源厅 |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 六安市辖区内乙级测绘资质单位 | 36 | 25% | 6月-10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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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六安市矿山生态修复 “双随机”监督检查 | 矿山企业落实“边开采、边治理”和“二合一”方案情况检查 |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 |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 | 六安市在建与生产矿山企业 | 29 | 20% | 6月-11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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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
来源:市自然资源局
时间:2023-04-28 10:01
链接:https://zrzy.luan.gov.cn/public/6608271/10146953.html








